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三道防线”检查站和城区警务站建设的意见》(冀办〔〕9号)和《关于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网络智能化建设应用工作的意见》(冀公〔〕46号),以及中共承德市委办公室、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承德市“两站一频”建设实施方案》(承办〔〕3号)和《河北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坚决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另外,为加强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力度,经宽城满族自治县政府研究决定,委托宽城技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名,其中: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名、县法院执行辅助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宽城满族自治县户籍。

  (二)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退役士兵具备高中或同等学历可报考。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部分岗位年龄放宽到40周岁。

  (四)报考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要求具备宽城满族自治县户籍,男性,身高1.70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含)以上,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5.0。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嗅觉迟钝、无影响面容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纹身、无重听、无色盲、无口吃、外观不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其他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身体条件。

  (五)报考公安局警务辅助C岗考生应为防爆处突、反恐、侦查等特种专业退役的,具有擒拿格斗、狙击、搜排爆等突击攻坚专业技能。

  (六)报考公安局警务辅助D岗考生应具备熟练驾驶A1准驾车型。

  (七)凡涉及到户籍、学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二)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四)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五)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七)体表检查、体检不合格及其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八)在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前,已在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已经在宽城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不得报考。

  (九)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职位数量及具体条件

 

  四、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与宽城技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统一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一并计入合同期)合同期内月工资按本科元/月,专科及以下元/月标准执行(含个人缴存部分),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聘用人员增资与有关待遇按照年12月招聘的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标准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为宽城技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县社保局一楼)。

  2、报名时间:年8月15日9:00至年8月17日17:00。

  3、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进行报名。

  (2)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报考资格。

  (3)报名时考生需缴纳报名费元。

  另需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中下载),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学信网查询报告、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近期小二寸免冠证件照3张。

  (4)凡是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或因个人原因造成有关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体能测试

  报考县公安局岗位人员的考生需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参加体能测试时,必须携身份证原件。

  (一)男子组项目标准

  纵跳摸高

  10米×4往返跑

  0米跑

  (二)女子组项目标准

  纵跳摸高

  10米×4往返跑

  米跑

  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体能测试时间为:年8月19日上午07:00。

  测试地点为:县职教中心操场

  (三)笔试

  1、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详见公告。

  领取地点:宽城技源劳务派遣公司(县社保局一楼)。

  2、笔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科目:《综合知识》,考试时间2个小时,满分分。主要内容是: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等。

  5、公布成绩: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3天内以张贴形式在宽城技源劳务派遣公司门前公示。

  6、确定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到低排名,按不超过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

  (四)面试

  1、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评考生的工作适应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面试时间每人5分钟。

  4、综合成绩:

  (1)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公布成绩:本场面试结束之后在宽城技源劳务派遣公司张贴总成绩单及入围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下列条件先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退役士兵;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笔试成绩较高者。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政审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七)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经用人单位研究同意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八)上岗试用

  新招聘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六、有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及时   (二)涉及招聘岗位出现空缺及其它未尽事宜由宽城满族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6696091-

  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年8月12日

承德县招聘乡镇卫生院差额事业单位40人公告

  根据中共承德市委组织部、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字〔〕87号)及《关于转发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承人社字〔〕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基层卫生院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匮乏的实际情况,为满足全县百姓就医需求,切实加强基层医疗队伍建设,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差额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工作人员40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拟对承德县乡镇卫生院差额事业单位40个岗位进行公开招聘。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情见《承德县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差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具体招聘对象及岗位条件,根据《承德县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差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规定要求确定。另外,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与承德县签订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简称“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和配偶为承德县户籍的考生不受户籍限制。有户籍限制的必须在年8月1日前具有规定区域内户口且目前户口仍在规定区域内(含因考入高校户口迁出至今仍未迁回的毕业生,须有当地原迁出派出所出具的证明;不含户口在集体户管理人员)。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年7月31日至年8月1日期间出生),全日制统招应届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年7月31日之前出生)。在承德县乡镇卫生院工作3年以上(即年8月1日之前开始在承德县乡镇卫生院工作直至年8月1日)、与承德县签订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承德县年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差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凡涉及到年龄、户口、工作时间以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年8月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类在读本科生或研究生;

  4、承德市辖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特岗教师(含试用期)或因不能胜任工作及违法违纪被机关事业单位解聘或辞退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在承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查、现场缴费,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每人缴纳报名考务费元。

  (一)报名

  1、报名程序。

  报名网址:承德县人民政府网(   报名时间:年8月19日8:30至年8月23日15:00。

  现场缴费时间:年8月19日至年8月26日12:00(周六、周日银行不收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

  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承诺书》,按照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入闱面试人员证件审核时,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面试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号及真实姓名等信息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报名程序,预选报考岗位,并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确认无误后再提交审核。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修改重新提交时间截止到年8月23日17:00);“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并牢记登录密码,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本次报名缴费采用现场缴费,考生报名审核通过后,携带报名表到人社局6楼财务室缴费,每人报名考务费元。

  2、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2,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通知报考人员。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年8月28日上午8:30—11:30改报一次其他岗位。

  (二)考试

  1、笔试

  此次笔试工作由承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采取闭卷的方式,护士专业为一套试卷,临床及其他专业为一套试卷,分值均分,答题时间均为分钟。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公共基础知识及职业能力测验(医学专业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1)笔试时间:年9月7日。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可于年9月4日上午8:30至年9月6日下午16: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放弃考试。

  (2)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笔试结束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笔试总体情况研究决定是否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岗位招聘数与参加考试人数比例达到或超过1:3的,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进入证件审核,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都进入证件审核环节;岗位招聘数与参加考试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证件审核。笔试有缺考、作弊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4)考生可登陆承德县人民政府网(   2、证件审核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证件审核,审核报考人员毕业证、报到证或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身份证、户口本、执业资格证、相关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携带报名信息表。配偶为承德县户籍的考生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户口本;与承德县签订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需提供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原件,“四项目”人员(不包括特岗教师(含试用期))需出具相关资格证明原件;在承德县乡镇卫生院工作的需要提供本乡镇卫生院的工作证明(附主管部门的公章)。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证件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对于证件审核过程中出现岗位计划数与证件审核合格人员数比例低于1:3的情况,将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证件审核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3、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进入面试考生可登录承德县人民政府网(   (2)面试方式。护士专业为一套面试试题,临床及其他专业为一套面试试题。面试时间均为10分钟,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

  (3)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一般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划分到每个面试小组,按组录取,哪组出现空缺,在哪组顺延递补。

  (4)面试有关要求。每组考生在入闱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及有关信息,如果出现考生现场报出自己姓名或其他与个人相关的信息即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和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违反规定的,取消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考官抽签确定面试组别。面试成绩满分为分。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

  (5)考试总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总成绩时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

  (6)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各招聘岗位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分别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如出现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证的人员(优先顺序:执业医师证优先于执业助理医师证),学历(学位)较高者,大学生退役士兵,具有承德县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果工作经历相同,同等条件优先聘用“四项目”人员(不包括特岗教师(含试用期))。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及时在承德县人民政府网(   (四)考核

  体检合格的,采取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形式,全面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有无违法违纪和参与法轮功等邪教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作为拟招聘人选在承德县人民政府网(   (六)聘用

  1、聘用单位的确定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报岗范围由拟聘人员按本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分别选取对应的具体聘用单位。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选取:烈士子女或配偶;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证的人员优先(优先顺序:执业医师证优先于执业助理医师证),学历(学位)较高者,大学生退役士兵,具有承德县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果工作经历相同,同等条件优先聘用“四项目”人员(不包括特岗教师(含试用期))。

  2、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统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经审批后,拟聘用人员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报到,用人单位必须同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入职、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4、被聘用人员在乡镇卫生院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2年内不允许在县内卫生院之间交流,服务期限内不得申请交流到乡镇卫生院以外的单位。

  六、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1、以下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承德县人民政府网(   2、此次招聘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

  4、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录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5、本《公告》由承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承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另请广大考生预留电话,招聘期间保持时刻畅通,方便联系,否则责任自负。

 

  承德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8月12日

承德丰宁满族自治县公安局招聘巡特警辅警50名公告

  经县政府同意,县人社局、县公安局采取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招聘并派遣合同制(巡特警)辅警50名(男性;其中退役士兵、大中专毕业生各25人,分别录取)。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进行。

  二、基本条件及资格要求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应具有丰宁县户籍;

  年龄在18至35周岁(年9月-年7月出生);

  学历: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

  身高:男性1.65米(含)以上;

  无文身、无口吃,无肢体功能障碍,无皮肤病;

  视力:矫正视力不低于5.0,无色盲;

  听力: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

  其他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受过行政处罚的;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及初步面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

  报名时间:8月19日上午8:30——8月22日下午17:00。

  地点:县人社局一楼大厅

  报名要求: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人员需本人毕业证、学信网学历信息表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士兵需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同底免冠照片2张。

  退役士兵、毕业生分别录取。

  报名时初步面试,不占考试成绩。

  咨询/

  (二)考试

  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分。具体时间、地点、要求以《笔试通知单》为准。

  (三)体检

  依据考试成绩、按1比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

  (四)递补

  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启动递补程序,按成绩排名、按1比1比例进行(遇成绩并列的,按学历高低取舍)。

  (五)政审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政审工作标准进行。对政审出现缺额,按递补程序递补。

  政审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举报反映的问题,经用人单位查证属实的取消资格,空缺名额递补。举报电话/

  公示期满确定拟聘用人员(退役士兵、毕业生各25人,分别进行,不交叉)。未按要求时间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聘用及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制度办理录用手续,与劳务派遣公司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与县公安局签订《劳务派遣人员上岗协议》,劳务派遣公司与公安局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

  工资2元/月(含“五险”个人缴存部分),按国家规定的比例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工资增长按照县政府拨付临时工作人员相关政策执行。

  经费(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由县财政局予以保障。

  未尽事宜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

  五、注意事项

  凡未按时参加考试、体检、政审、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核贯穿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责。

  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因个人原因影响报考的,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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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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